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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CTL電子報《藝游誌》第040期(2022年12月出刊)
文/劉懷仁
本書是林會承名譽教授從2001年開始,利用自身在學校進行文化資產教學的積累、參與政府文化保存之各級機關(中央、地方)審議,以及蒐羅「文化資產保存法」立法前後與變革的史料彙整撰述,於2011年4月重磅出版《台灣文化資產保存史綱》後,受到不少文化資產領域工作者的迴響。如今,過了十餘年,又歷經2016年「文化資產保存法」全面檢討與大幅改修,有鑑於此,林教授與時俱進地將本書增改書寫,將在2023年初以增訂版本隆重發行,嘉惠更多有志於文化資產領域的朋儕們。
本書書寫架構共計有九個主要章節,以下將每一章的內容作概述介紹給讀者:
前言
旨在說明本書撰寫機緣與台灣當前對於文化資產的態度跟主客觀因素,並將台灣文化資產保存歷程前、中、後,以「法治為基準」將時序分為六個時期,便是本書目錄架構之骨幹,揭示內容的邏輯鋪陳與脈絡生成。
導論
主要解釋本書在分章敘述台灣文化資產保存歷程前,首先扼要介紹:1.文化資產、世界遺產及其他國家相關名詞的定義及類別,2.文化資產的意義及價值,3.文化資產保存工作的本質。方便給讀者領略特定名詞的用法與意義,是進入本書閱讀時必須反覆咀嚼跟消化,才能將林教授所要表達的核心價值理解的更為通透。
第壹章 法制建置前文化資產的記載
本章以清代各類方志所稱的「古蹟」及「風俗」相關條目作爬梳,並分析台灣清代文化資產保存的環境及其特徵,最明顯地有:1.尚未建置文化資產保存的相關法規及機制,2.方志中多有古蹟、風俗或類似名稱的卷或目,其內記錄轄區內古蹟及風俗條目及簡介。
第貳章 「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時期
日本政府依據1895年4月17日清日「馬關條約」接管台澎,以台灣總督府為最高行政機關,因此台灣成為日本政權的殖民地,並開始展開各式調查與法律政策等。進入1920年代後,日本法規「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移植來台,藉由法規的實行,以及調查報告,將內容對應其法令中之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等規範加以保護。林教授藉由日本時代各類調查研究、法令條目的考辨,台灣文化資產保存正式在日本時代首度邁入法制時期,所指定的物件受到法律保護。
第參章 戰後初期的雜沓與重建
1945年10月國府接管台灣後,由日本政府所施行「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失去其效力,又國府時期在中國大陸的「古物保存法」機制未能在台灣啟動,導致日本時代受法律保護之文化資產遭到破壞或剷除。嗣後,在60年代中期文化作戰與「古物保存法」修正、70年代晚期鄉土文化保存與「加強文化及育樂活動方案」函頒,均是影響戰後初期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總體的關鍵因素,但完整的法律制定尚未在這一階段出現。
第肆章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版時期
1982年5月26日「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施行,成為台灣繼日本時代的「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後,第二個確實執行的文化資產保存之母法。林教授觀察後發現從業務執行角度,在「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版」施行以九二一大地震為斷限,分為前期「例行業務」型及後期「文化展演」型,藉以預算編列,從具體的指定登錄後的修復到中央策劃、全國動員、藝術展演等方式推動保存工作,在成效上有其累積。
第伍章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版時期
2005年10月31日「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法後頒布,是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版」。台灣文化資產保存機制及業務推動,在「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版」期間已步上軌道,加上當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的積極務實作為,因此「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版」的全面性及結構性修正,在總體來說,雖然保存體制有很大改變,但台灣文化資產保存環境仍平穩成長。
第陸章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版時期
因應國際保存觀念的變化與趨勢,在2016年7月27日「文化資產保存法」做了大幅度改變後公布施行,即是「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版」。對於第3版的內容有明顯調整,如:1.將文化資產的類別。區分為兩大種類(有形文化資產、無形文化資產),2.其「無形文化資產」的五種類別及名稱,係引用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的非物質文化遺產(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的分類名稱,3.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版」所列類別中,其紀念建築、史蹟、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為國內所見,4.部分類別名稱,如舊稱聚落改變成聚落建築群是新見名稱。
餘論
林教授說道台灣文化資產保存進程,從清代史料紀錄、日本時代「史蹟名勝天然紀念物保存法」施行、戰後初期拆除日本時代紀念物及法制重建,再到1982年「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版」、2005跟2016年「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3版」,一路走來,崎嶇坎坷。透過本書一系列深描,彙總出2020年初以前的:1.台灣文化資產保存關鍵事蹟的回顧,2.台灣文化資產保存動機及定義的變遷,3.台灣文化資產保存新議題等,提醒文化資產歷史變革的必然要回望過去、把握現在的文化保存、展望未來的文化發展與承傳。
本書闡明多元文化是台灣主體性的根基,藉由文化資產來說屬於台灣這一塊土地的故事。珍惜並保護脆弱的文化資產並不容易,但也不難,只要多一個人關注,多一份心意認識文化資產,那麼,台灣社會便越來越有氣質。是以,林教授這一本鉅作值得推薦給各界收藏與精讀。
【書籍資訊】
《台灣文化資產保存史綱(增訂版)》
作者:林會承
ISBN 978-626-7232-05-7
定價600元
劉懷仁|畢業於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建築與文化資產研究所,目前就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客家文化學院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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