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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緣起 近年來社會各界(民間團體、民意代表等)屢有反映社福經費等 核銷作業有未盡一致等情形,且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 已優先就社福組織團體經常反映的經費核銷作業繁瑣問題,協助衛生 福利部推動政府補助經費核銷簡化作業;另國家發展委員會於 105 年 12 月 22 日行政院第 3528 次院會報告「行政機關補助經費核銷作業簡 化」時,亦建議略以:針對民間組織團體、學術研究機構及立法委員 反映之民意,相關機關宜盤點及檢討政府可再精進之經費核銷及相關 行政程序,並研擬「核銷規定公開透明」、「強化溝通解決問題」、「簡 化核銷作業流程」及相關配套措施等政策建議,以進一步提升行政效 能。 鑒於前開事項均聚焦於補助經費報支問題,惟機關經費報支類別 繁雜,非僅侷限於補助經費。且究其問題癥結在於事事防弊心態、法 規認知差異、溝通方式不良、業務不夠嫻熟及專業不受尊重等因素, 尤其過度防弊,常使經費報支徒增更多的佐證資料及程序,致行政資 源的浪費及效率降低,惟經費報支在取得足夠與適切的資料以證明其 支付事實即可符合規定,爰思考如何使「足夠與適切」取得平衡,亦 是一種建立積極興利的作為。 茲為兼顧防弊與興利,爰忖度於經費報支程序中,如何使規範明 確、流程縮短、溝通無礙、權責分明等積極作為以內化於組織文化中, 故為研擬建立友善經費報支環境,以形塑積極興利的行政文化,特訂 定本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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