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自113年起,本辦不再提供聘任時所附之人事費分配表,由各計畫依相關規定自行計算填表。
- 如因跨年度勞健保負擔調整、政策調薪、或聘任規劃調整等致人事費總額變動,各計畫應主動檢送修正經費表,至遲於教育部核定前(約5月)送至本辦。
- 教育部核定後不再開放人事費預算變更,如有不足請自籌辦理,如有餘額將於11月30日收回。
壹、通則
一、教育部法規
- 依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教育部核定後(約4~6月),不得變更一級科目(人事費、業務費、設備費)比例。
- 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人事費未依學經歷(職級)或期程聘用人員致剩餘款不得流用。
二、本校深耕計畫經費規定
- 教育部核定前(約5月),如因跨年度勞健保負擔調整、政策調薪、或聘任規劃調整等致人事費額度變動,各計畫應主動檢送修正經費表,本辦待教育部核定後一併調整帳目。教育部核定後,不接受調整人事費、業務費、獎助學金、設備費比例,若有需求請以換帳辦理。
- 本計畫分年核定,不得跨年度聘任,包括專案教師、專兼任助理、工讀生等。
- 請於11月30日前完成當年度專、兼任助理聘任,學校將收回人事費未聘任餘額。
- 約於12月中完成下年度預開帳,以利進行專任人員續聘。
- 國際專章與資安專章、附冊USR計畫、附錄1完善就學機制、附錄2原資中心如有預開帳或續聘需求,請自行辦理相關流程,惟簽文皆須加會本辦。
- 為維護聘僱人員權益,如因編列不足、超額聘任造成發薪困難,應由用人單位自籌補足之。
貳、深耕人事費編列原則
以下提供本計畫人事費參考計算方式,如有異動請依相關規定為主。
- 薪資額度依本校接受委託、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辦理。(詳人事室法規)
- 本校深耕計畫專任助理原則上比照校務基金人員,聘滿一年以上,續聘得依參考表晉薪一級。113年1月2日(含)前到職人員,114年得晉薪一級。惟仍可能依教育部核配狀況調整。
- 勞健保額度依本校事務組公告編列,亦可參考本文附件「勞健保參考表」。表列金額只有公提部分 (機關負擔),請納入計畫預算。
- 深耕計畫人事費計算公式如下:
A.專任助理/專案教師:月薪*月數+機關負擔(勞保、健保、勞退公提)*月數+年終獎金+年終獎金補充保費=全年總額
- 教育部規定年終獎金最高1.5倍,必須12月1日尚在任方能請領。算法:年終獎金=月薪*1.5*在職月數/12。在職月數包含不滿一個月之月數。
- 人事室表示為利於計畫經費規劃,年終獎金得採用12月1日當日之月薪額度,依上述公式計算。
- 年終獎金無論額度,機關皆須提繳二代健保,113年為2.11%。(年終獎金*2.11%)
B.兼任助理:月薪*月數+機關負擔(勞保、健保、勞退公提)*月數=全年總額
- 除公保人員外,依法皆須投保勞保;若未投健保,將另加補充健保(二代健保)=月薪*2.11%。
- 若同一人「兼任(含工讀)」聘僱於本校不同單位,請自行與事務組確認加保方式與額度,若編列不足額需自籌辦理。
另,若非於該月1日到職,薪資與保費皆會依比例扣減。如下。
C.未聘滿一個月,該月薪資算法 (112.3.21新增) 僅供參,應依學校實際核發為準。
- 薪資=原月薪/當月總日數*當月在職日數。如1/3到職,月薪38600/31*29=36110 (小數點後四捨五入)
- 健保=原價,無投保天數問題均一價,然需確認是由轉出或轉入單位負擔該月健保。
- 勞保(含職災),可由勞保局試算網址,https://www.bli.gov.tw/0014162.html 依下圖輸入:(職災費率依本校事務組公告)。新增完畢請按最下方 試算。
- 勞退=月提繳工資級距(非月薪金額)*6%*(投保天數=只計算到30日,如3/29到職只算2天)/30
參、注意事項
- 聘任時可能因人員身分、國籍、薪資、起聘日期、是否在本校其他單位投保、是否具有補助減免身分等,造成勞健保費異動,並非學校能夠預估及掌控,請用人單位於編列預算時,仔細與聘僱人員及相關單位確認。
- 而本計畫核定後一級科目(人事費、業務費、設備費)間無法流用,若不確定聘任狀況應以「最大可能預算」評估。若聘任後編列不足,用人單位應自籌補足。
- 如因事病假需繳回薪資,離職者繳清後方可離校,在職人員將逕由次月薪資中扣除。請用人單位權責加強提醒。
- 聘任流程由用人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
- 本計畫經費由教育部分年核定,專款專用。未經報部核定之人事費支出,不得由本計畫支應。
- 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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