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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本校教師積極推動學生參與職涯參訪與媒合之相關活動,幫助學生在學期間瞭解產業動態,提升學生未來就業競爭力與擴增本校產學合作之對象,持續舉辦優良職涯教師評選活動。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6年10月2日(一)下午4:00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協助推動職涯活動之教師(任滿一年以上)
各教學單位之專任教師於教學期間,協助推廣本校規畫之職涯相關活動,開拓校外實習和就業機構、指導學生考取專業證照或參與校外競賽成績優異,請欲申請評選之教師於截止日前檢附「獎勵優良職涯教師推薦表」與相關之佐證資料,向學生生涯發展中心提出申請。
三、獎勵職涯教師評選項目:非各項目皆需有,採積分制(滿分100分)
1.產學橋接媒合
2.貼近職場活動
3.創造雙贏產學環境
4.專業證照與競賽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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