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本校109年修正計畫書編撰,
各單位若有計畫內容與經費執行項目變更,
請於7/31 中午12:00 前提交修正計畫書與經費配置規劃表。
【辦理原則】
一、經費
1.計畫核配金額已開帳完成,年度執行率需達80%以上。
2.業務費、國外旅費互相流用,請修正經費表。
3.人事費、設備費金額基本上不可變更,若有需求請以專簽辦理換帳事宜。
二、計畫
1.年度成果提交需對應計畫書執行項目,若項目不變,執行方式亦無大幅變動可不須重新提交。
2.本校【疫情期間國際學術交流活動辦理原則】業公告於研發處網站,因應疫情變化配合CDC與政府發布之修訂,逕行更新於網站公告,不另發通知。
三、申辦流程
1.修正計畫書與經費表,請計畫管理人與主持人重新核章後,將pdf掃描檔與word檔寄予本辦各計畫窗口。
2.原則上修正計畫書與經費表本辦隨到隨審,檢核結果將個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