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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北市政府建立友善經費報支環境計畫 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13 日 新北府主會決字第 1060258807 號函 壹、緣起 近年來社會各界(民間團體、民意代表等)屢有反映社福經費等 核銷作業有未盡一致等情形,且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 已優先就社福組織團體經常反映的經費核銷作業繁瑣問題,協助衛生 福利部推動政府補助經費核銷簡化作業;另國家發展委員會於 105 年 12 月 22 日行政院第 3528 次院會報告「行政機關補助經費核銷作業簡 化」時,亦建議略以:針對民間組織團體、學術研究機構及立法委員 反映之民意,相關機關宜盤點及檢討政府可再精進之經費核銷及相關 行政程序,並研擬「核銷規定公開透明」、「強化溝通解決問題」、「簡 化核銷作業流程」及相關配套措施等政策建議,以進一步提升行政效 能。 鑒於前開事項均聚焦於補助經費報支問題,惟機關經費報支類別 繁雜,非僅侷限於補助經費。且究其問題癥結在於事事防弊心態、法 規認知差異、溝通方式不良、業務不夠嫻熟及專業不受尊重等因素, 尤其過度防弊,常使經費報支徒增更多的佐證資料及程序,致行政資 源的浪費及效率降低,惟經費報支在取得足夠與適切的資料以證明其 支付事實即可符合規定,爰思考如何使「足夠與適切」取得平衡,亦 是一種建立積極興利的作為。 茲為兼顧防弊與興利,爰忖度於經費報支程序中,如何使規範明 確、流程縮短、溝通無礙、權責分明等積極作為以內化於組織文化中, 故為研擬建立友善經費報支環境,以形塑積極興利的行政文化,特訂 定本計畫。 貳、現況分析 本府於 103 年鑒於部分機關經費報支案件,因重複審核及退件次 2 數頻繁,造成審核時間過久而延遲付款之情事,不但浪費行政資源, 並引發民眾及廠商的抱怨與申訴,致損及公務員及機關形象,究其原 因為未落實機關及機關內部單位間之權責分工所致。因此,為建立機 關及機關內部單位間之權責分工,與精進簡化經費支付程序以提升行 政效率,前於同年 6 月 23 日以北府主會決字第 1031150026 號函頒「新 北市政府精進簡化經費支付程序提升行政效率計畫」,並要求本府各一 級機關及公所(以下簡稱本府各機關)應於同年 9 月依上開計畫完成 訂定「精進簡化經費支付程序提升行政效率具體措施」。 迨 105 年初,本府復於同年 2 月 26 日以新北府主會決字第 1050340366 號函要求各機關重行檢視及修訂上開具體措施,嗣經各機 關檢視及修訂以及由本處複核後,已由本府彙整成「105 年度各機關 修正精進簡化經費支付程序具體措施彙整表」及「105 年度各機關精 進簡化經費支付程序具體措施修正情形統計彙總表」,於同年 9 月 14 日以新北府主會決字第 1051784806 號函分行本府各機關,並請各機關 就他機關性質相近業務之具體措施相互交流精進,以提升本府整體行 政效率。 另本府主計處(以下簡稱主計處)對於經費報支相關法令規定之 更易,均即時配合增修與函知本府各機關,並公開於該處網站供需求 者閱覽,且每年針對本市所屬主計人員辦理教育訓練以加強宣導最新 法令規定及經驗傳承。此外,該處亦將較易發生誤解與爭議的案例, 以情境式之問答集方式公開於網站並持續增置中。 綜上,本府對於經費報支程序一直戮力達成簡政便民的目標,惟 尚有再精進空間,故參酌前開主計總處推動經費核銷簡化作業以及國 家發展委員會之建議,研擬以「規定透明」、「程序簡化」、「問題溝通」 等三個面向,以期建立本府友善經費報支環境。 參、計畫目標 本計畫係在資源共享、透明一致及簡政便民的原則下,逐步推動 各項相關簡化作業,進而形成本府友善經費報支環境,建立積極興利 的行政文化。 3 肆、實施方式 本計畫分為二個階段,逐步並持續建立友善經費報支環境。 一、第一階段: 主計處就「規定透明」、「程序簡化」、「問題溝通」等三 個面向,在符合現行法令規定之基礎下,秉持創新精進的精 神,與資源共享、透明一致及簡政便民的原則,建立友善經 費報支環境模式,以作為推動本府各機關於第二階段之基 礎。 (一)規定透明 基於一般民眾、民間團體及廠商等常於本府各機關網站 上瀏覽蒐尋所需相關法規,惟經費報支相關法規多未更新或 未公開於上開網站,致使常有規定不夠透明之錯誤印象。準 此,主計處於網站(http://www.bas.ntpc.gov.tw)上設置經費報支 專區,以提供隨時可閱覽的完整資訊,且其內容包括與經費 報支相關共同性之法規、函釋及問答集等。 (二)程序簡化 鑒於本府各機關於 105 年度已重行檢視並完成修訂「精 進簡化經費支付程序提升行政效率具體措施」,且經主計處複 核並將彙整後之修正結果及增修建議分行予各機關參採修正 。基此,為落實機關內部單位間之權責分工及精進簡化經費 支付程序,以提升行政效率,該處每年度持續推動各機關檢 視及增修其具體措施。 (三)問題溝通 鑒於經費報支問題之產生,主要係機關內、外部人員對 於法規、權責等不甚了解所致,而解決之道首重於「溝通」, 而「溝通」方式有說明解釋、召開座談會、制定範例、彙編 問答集及教育宣導等。準此,主計處以下列原則建立「溝通 機制」: 1. 辦理經費報支相關教育訓練,透過法規宣導及經驗傳承, 以提升主計同仁專業知能與技能及溝通技巧。 4 2. 對於經費報支相關法令規定之更易,應即時函知本府各機 關,並定期或不定期增修常用主計法令彙編,公開於網站 供需求者閱覽。 3. 對於經費報支共同性的規定、較易發生誤解與爭議的規定、 案例或共同性缺失,以問答集或彙編方式公開於網站,並 持續增修。 4. 建立單一窗口,提供本府各機關同仁、外界之反映問題管 道,並積極儘速協助處理;倘問題性質未有妥適規定可供 遵循,將函請主計總處釋示後再行轉知結果;如非屬主計 權責範圍,將妥為說明,並視問題性質,適時建議其轉詢 權責機關處理。 5. 與審計機關建立良好溝通與交流機制,以利適法與適時解 決經費報支疑義。 6. 每年度定期或不定期訪查本府各機關執行本計畫情形。 二、第二階段: 透過主計處於第一階段所建構基礎,推動本府各機關建立友 善經費報支環境,其辦理原則如下: (一)本府各機關於其網站上,透過連結至主計處網站之經費報支 專區方式,充分運用主計處所建構的網路資源。 (二)本府各機關於其網站上,建置所轄業務中涉及外界或內部單 位之與經費報支有關規範、應備文件範例及錯誤態樣等資訊, 俾供外界或內部單位需求者隨時閱覽或查詢。 (三)本府各機關(含主計處)應定期或不定期辦理教育宣導,以 使機關內部單位能充分了解經費報支相關規定、錯誤態樣及 權責分工等,以提升行政效能。 (四)本府各機關(含主計處)與審計機關建立良好溝通機制,以 利適法與適時解決經費報支疑義。 (五)本府各機關(含主計處)建立單一窗口,提供所屬機關、學 校或外界反應經費報支問題管道並協助處理。 伍、辦理期程 5 一、第一階段:本計畫通過後施行。 二、第二階段:第一階段施行 1 年後推動。 陸、考核與獎勵 主計處得定期或不定期檢視本府各機關及學校執行情形並提出建 議事項,並得視其辦理情形,簽報府ㄧ層予以獎勵。 柒、預期效益 建立本府友善經費報支環境並持續精進,將可縮短民間團體、廠 商等付款時限及大幅降低經費報支成本,進而提升本府各機關及公務 員形象,形成積極興利的行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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